手机:18539941413 (微信同号)
电话:18539941413
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大学科技园东区10号楼1206
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由监察审计局对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不得转让、赠送、买卖。在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的申请、兑付过程中,企业、服务机构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服务机构不得与申请者通过隐瞒产权隶属关系、虚构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合同或提高合同金额等方式,套取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资金。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诚信记录,企业永久不得申请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永久不得担任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了维护申请者的商业机密及合法权益,参与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申领发放、使用兑现及管理的各单位和人员须对服务机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密的单位和人员,造成侵害企业、服务机构商业机密及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用期两年。具体由创新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郑州高新区企业成长路线图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应用范围
2.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受理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
3.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入库管理细则(试行)
4.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兑付实施细则(试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印
Copyright@ 2015-2019 河南高新企业认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18539941413 18539941413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大学科技园东区10号楼1206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hnlingnuo.com
工信部备案: 豫ICP备19045766号
专业,专注,10年只做一件事
优质服务团队,提供高效率高质量郑州高新企业认定服务